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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8年上半年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培养、考核、审查材料,现拟推荐江美璇、汪关生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将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共七天)

联 系 人:魏琰、孙洪鹏

联系电话:18945101680

办公地点:教一409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2018年3月22日

附:《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

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确定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

序号

党支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个人身份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

职务

申请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家庭详细地址

奖惩情况

学习成绩

党校培训成绩

平均成绩

班级名次

不及格科数

1

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江美璇

19980720

16本

1604613

院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60905

20161206

20180316

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尚林名苑E栋5单元12楼

2017年春季学期获学校一等奖学金

87

1/31

2

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汪关生

19960310

16本

1604611

院学生会纪检生活部部长

20160905

20161206

20180316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康荣乡荣富村唐守举屯

2017年秋季学期获学院“优秀寝室长”称号

7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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