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协议
时间:2013-04-02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合作建立“哈尔滨华德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实习实践基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乙方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双方共建本实习实践基地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