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6年春季学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
时间:2016-03-14

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培养、考核、审查材料,现拟推荐张鑫等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将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

公示时间:2016年 3月12日至3月18日(共七天)

联 系 人:魏琰、高莹

联系电话:18945101680

办公地点:教一408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