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25号
各学院: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落实学校质量与特色系统建设工程,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改革与实践,探索教学方法的改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审奖励办法》,现开展2016-2018学年(第六届)“教学优秀奖”的申报工作。申报和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各教学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职教师均可申报。如果来校工作时有高校教学经历者,来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即可申报。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长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及其他行政处分。如参评期间内发生教学事故,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组织机构
1.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组成教学优秀奖评审专家组,负责全校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教学优秀奖申报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审核工作。
三、申报及评选流程
1.教师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愿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书》,上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审核
各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审核小组对申报教师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需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与申报书一并上报。
3.专家督导听课
由教学督导组安排校内督导听课,听课时间为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共计4个学期。教务处每学期期末组织学生对申报教师进行评教。
4.专家组评审
2018年春季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现场答辩,由校教学优秀奖评审专家组综合教师的评选材料、近4个学期教学督导听课分数、学生评教分数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5.公布结果
经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教师名单。
五、提交材料
1.《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书》(附件1,上交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2.《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上交一份)
各学院请于9月5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刘政宇OA邮箱。
联系电话:18945101669。
教务处
2016年8月27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