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挖掘师生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集体,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培育优良学风、班风、校风,根据学生工作处通知,面向全院各班级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集体和个人申报,通过评选联评会,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具体获选集体和个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到艺术与传媒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可向学院意见箱(教一四楼艺术与传媒学院公示栏处)提出意见。
联系人:
艺术与传媒学院常务副院长:徐默 电话:13936190505
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助理: 孙洪鹏 电话:18946175288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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