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报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备案同意,将张雪涵等3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 理 人:徐默、孙洪鹏
受理电话:18946175288
受理地址:教一409
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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