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面向全体党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持续推动,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对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改革、振兴、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黑龙江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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