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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教师:

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今年继续实行备案制。现就2015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普通中小学可放宽至副高)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申报人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

4.备案课题是能够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式三份)。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备案课题审定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hdkyc505@163.com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实行限额备案,我校2015年度可申报3项课题,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进行推荐。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材料请于11月11日—13日期间上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哈尔滨华德学院科研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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